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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0
发布日期:2022-04-10
广东新港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诉讼缠身,但经营加工业务订单稳定。顺德法院在办理该公司系列执行案过程中依法引导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转入破产和解。债权人会议于2020年1月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并经顺德法院裁定认可。同年3月,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执行变更方案。
该案中,法院通过破产和解一揽子解决企业债务1.7亿元,维持企业产能近1亿元,充分发挥了破产制度的保护和挽救功能。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港兴公司清偿债务出现暂时困难。顺德法院及时裁定认可变更后的和解协议执行方案,确保和解协议执行,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该案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