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信息公示、登记事项和重整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破解企业破产重整中突出的难点、堵点,加快信用修复、财产解封、财产处置等制度创新,推动破产企业“破茧再生”。
实施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加强管理人履职保障
《意见》明确,管理人具有代表破产企业的法定资格。行政机关应认可管理人身份,为管理人办理企业信用修复、信息公示等事务提供便利化办理渠道,依法保障管理人高效履职。
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会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如果人员选择上出现问题,则很容易出现管理人利用职位便利,侵占破产公司财产、低价估值、不积极处理业务,导致可重整成功的企业无法重生。加强管理人履职保障可以更好的避免破产公司财产损失,让破产公司优先走重整路线再获新生。
2、优化股权解封处置机制
《意见》指出,企业破产案件受理后,管理人应及时通知采取保全措施的查封单位解除对破产企业对外投资股权的保全和执行措施。经债权人会议同意并向人民法院报告后,管理人可以对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先行处置,持破产受理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文书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事宜。因重整计划草案需要,管理人还可持破产受理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协助执行文书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出资人股权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登记事项变更登记。
股权解封处置在破产程序也是较为重要的,企业财产进入到破产程序后,企业股权会进行保全和执行措施,企业对外股权先行处置可以保证企业的财产最大化。破产企业在后期资产评估时就会有更高的价值,如果企业对外股权进行变现后有客观的资金进账,那对于破产企业及债权人、后期的投资人来说都是非常乐意看到的。
3、畅通信息查询公示渠道
《意见》明确,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建立线上信息共享机制,赋予管理人查询权限,便利管理人线上查询破产企业登记信息。逐步完善破产信息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州”推送机制,及时反映企业破产、重整情况。
增加线上“互联网”手段,让管理人有查询权限,这样不仅方便管理人对破产企业更好的进行债务清理、资产评估等操作。完善破产信息有利益构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方便对公司进行信息查询、风险划分、评估管理,如方便银行对企业进行更精准的贷款审批、国家管理风险企业等。
4、创新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意见》指出,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管理人可以持破产受理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文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对重整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办理,并对外公示。
征信修复一直是很多公司非常关注的,企业破产通常是受大环境影响或高层管理人决策失误。如果企业已经破产重整成功,实际上是非常难得的。可持续的给社会创造效益及就业岗位。然征信问题会影响公司后期的发展形象、投资机构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对重整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可以让企业更好的发展壮大,引入投资,为社会作出更多贡献。
广州推出新措施助力破产企业“破茧重生”,充分为企业营造了优良的营商环境,帮助破产企业重获新生,提高了经济效益及就业岗位。为其他城市作出了很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