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认为公司目前现状符合《企业破产法》关于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的条件。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将依法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但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若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