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0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分别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21号、(2023)湘03破14-20号、(2023)湘03破15-20号、(2023)湘03破17-15号、(2023)湘03破18-17号、(2023)湘03破19-17号、(2023)湘03破20-16号、(2023)湘03破21-17号、(2023)湘03破22-17号、(2023)湘03破23-18号、(2023)湘03破24-17号、(2023)湘03破25-17号、(2023)湘03破26-17号、(2023)湘03破27-15号、(2023)湘03破28-14号《民事裁定书》。
法院裁定批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