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发展之初,夫妻两个一起做是最省钱的,做起来的概率也更大,毕竟请员工要发工资,夫妻一起创业就省去了很多成本。不过公司壮大后,夫妻之间如不做好风险防控,很可能一夜回到解放前。
李梅在公司担任监事,丈夫曾明在公司是一人股东公司,股东法人都是他。公司做装修开始盈利不少,曾明也经常将公司盈利转出用于消费。但近几年李梅明显感觉公司经营不善、盈利不佳。直到有一天债主找上门,李梅才发现原来公司已经负债1500万,丈夫私下里把家里的房产做了抵押,贷款900万,眼下居住的房子马上就要被执行了。得知这一切的李梅瞬间崩溃。
一人股东公司
李梅有自己的家政公司,对丈夫的装修公司了解的不多,虽然担任监事,也只是挂名而已。迫于债主压力,便从自己的家政公司挪用了100万缓解曾明的债务。可惜杯水车薪,李梅也不想把自己家政公司的资金掏空,毕竟这很可能是无底洞。
李梅表示自己并非公司股东、法人,希望这些债权人不要来打扰自己。并要求曾明把公司的债务处理好,否则将会与他离婚。曾明了解到公司可以通过破产规避债务,于是便想将公司申请破产。
鼎新清算刘常莹律师表示,一人股东公司负债后,原则上申请破产将债务化解。但如果股东不能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那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本案中,曾明经常从公司转账用于消费,因此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离婚后要还债吗
不久债主纷纷起诉李梅夫妇,李梅又从自己的家政公司挪用了50万给曾明还款,依然是不够。其他的债权人得知后,更加积极的找到李梅要还债,甚至影响了家政公司的正常经营。迫于压力李梅与曾明离婚了。表示不会再帮曾明还一毛钱,让他自己还,还不了就做老赖。
那么离婚后的李梅,还需要帮曾明还债吗?
刘常莹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夫妻一方能证明其债务为个人债务,则不需要偿还。本案中装修公司是曾明的一人股东公司,曾明经常从公司转账到自己账户用于消费,该消费如用于家庭开销,李梅即便离婚了,也需要对债务承担责任。
李梅表示,离婚后自己不仅要抚养小孩,还需要帮前夫还债,痛苦不已,希望曾明可以申请个人破产。个人破产是为帮助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摆脱债务泥潭,对于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个人破产方案能获得债权人通过的概率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