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展壮大后,小股东由于出资少,在公司没啥话语权,利益也很容易受到侵害。比如一些大股东会利用职权之便将公司的资金用各种名义使用,最后公司亏损了,或破产了,小股东一分钱都拿不到。
张伟是大象公司的小股东,占比10%,大股东持股47%。公司主要是做地产行业,注册资金2600万。2016年公司在靠近高速路口拿了一块地,花了600万,现在市价约3000万元。经营期间公司找了承包商来建楼,4年后大象公司资金链断裂。承包商起诉公司,称已垫付1800万,法院将大象公司价值3000万的地及建好的楼打包拍卖,最终仅拍卖得1100万元,承包商为买受人。
张伟表示,大股东曾将公司款300万元用于支付施工款,现在又廉价拍卖资产,或与承包商存在关联,将公司款转移做他用。但取证太难,无法证实自己的猜想。总之,现在张伟投资的400万元是打水漂了,一分钱没有分到。
鼎新清算刘常莹律师表示,小股东有查账的权利,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股东挪用资金
后张伟了解到,承包商的实控人是大股东的表弟,越发觉得大股东可能会利用职权便利将公司的财产巧立名目转移到自己名下。公司价值3000万的地皮及1800万建好的楼盘最终仅拍得1100万,张伟表示太离谱。
面对质疑,大股东表示现在地产行情不佳,能拍到1100万已经是难得,张伟只是公司的小股东,如今公司经营不善,损失也就只几百万,跟自己上千万的损失比起来不值一提。张伟经查账后发现,公司约有200万的材料款转到承包商账户,明显高于市场价,张伟为此要求大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刘律师表示,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若存在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其他股东可以起诉追偿,要求赔偿损失。数额较大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大股东利用职务便利,高于采购材料款,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股东可向其追责。
股权纠纷
公司股东出现纠纷,很多时候是公司在成立之初未能建立好优质的股权制度,未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很多公司的实控人占股极少仍然可以控制公司,这需要股东内部通过公司章程制度相关规定来实现。小股东在对不能实现分红时,可以通过查账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盈利多少,对于公司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大股东,小股东可要求其缴纳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