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意见不和或者其他原因,股东想转让股权,无论是转让人还是接收人,都需要谨慎处理股权转让事宜,以免后续给自己带来麻烦。
李光是苹果公司的股东,公司做教培行业,2015年他将自己20%的股权转让给了朋友曾贤。公司一直运营稳健,2020年后公司受大环境影响营收下降,没多久就入不敷出。2022年公司负债达500万。李光被债权人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这让李光猝不及防,已经过了7年怎么公司债务还能跟自己扯上关系。自己是不是被讹上了?
股权转出去了,出资责任就全转出去了吗?
实际上,李光在担任股东期间,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李光未缴纳其认缴资本,而接收他股权的曾贤也没有缴纳。债权人以此为由起诉李光和曾贤,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光十分不解,自己离开公司已经7年了,股权早就转给了曾贤,即便要承担责任也应该由曾贤承担。
曾贤则觉得,李光作为前任股东,应当由他缴纳认缴资本,自己接收股权时完全不知情。即便要承担责任也应当是李光的事,不应当由他来承担。
鼎新清算刘常莹律师表示,公司股权转让的,已经到了出资期限,没有出资或低于认缴资本,转让人和受让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受让人不知道转让的股东没有缴纳,受让人可以不缴纳,由转让人承担责任。本案中,李光和曾贤都未缴纳认缴资本,曾贤虽称对李光未缴纳认缴资本的事不知情,但其担任股东有7年之久,应当知情,两人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5年认缴期限
好在新公司法出台后,股东需在5年期限内缴纳认缴资本,这样避免了很多的麻烦。这样即使公司或其债权人暂时未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也需要自行缴纳。公司负债,股东未到认缴期限,债权人也可要求股东提前缴纳认缴资本。有利于公司抵抗未来的资金短期风险。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人和受让人都需要对股权协议、工商变更等认真对待,受让人应尽早让其进入股东名册中,公司便认可其股东身份。很多股东在接收股权几年后都未进入到股东名册中,也未及时做变更登记,这样公司一旦出现债权债务问题,就容易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