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中联建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4年9月2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不代表法院同意受理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