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的可行性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已收到法院出具的(2025)粤01破申54-2号《通知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预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