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创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