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5日,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决定书》,经债权人申请,拉萨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4年4月23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藏01破申4号,法院认为,临时管理人提出西藏发展因历史问题情况复杂,部分债务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延期,其理由正当。为有效维护企业运营价值,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提高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西藏发展预重整延期1个月,即自2024年4月26日延长至2024年5月25日。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