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邓某经朋友认识了“80后”男子尚某,尚某自称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和业务团队,可帮助她通过证券投资获得稳定收益,盈利五五分。
最终亏损267万元,事件冲上热搜…
为了促成交易,尚某还声称可保证800万本金不受损失。如账户亏损达到约定幅度,会补齐初始资金至800万元,双方为此签订《托管协议》。
既有保底协议在手,邓某为何还会亏267万?
双方在2023年9月份签订协议,邓某汇款后,尚某与孙某共同操盘。两人操盘后账户就持续亏损,2024年2月春节前夕,账户亏损已近400万元。邓某再也坐不住了,多次催促尚某补足资金仍未果。后孙某为了稳住邓某,向其出具400万元的“欠条”。2024年2月邓某终止托管时,共亏损267万余元。
不少网友表示,如邓某可以坚持到今年国庆,或许可以大赚一波。尚某既然给出的保底承诺,账户亏损可否要求他补足资金?
鼎新清算刘常莹律师表示,双方在合同中有承诺约定的,需要看具体约定是否有效,如违反公平原则、公序良俗、法律强制性规定、行政规章等,其约定无效或部分无效。特别是民事诉讼中,这种“保底承诺”往往不被认可,投资人可能面临损失。本案中邓某对“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高风险、高收益”的常识应有基本的认知。另法院核查后,发现尚某并无证券从业资格,邓某未尽到审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
孙某向邓某出具的400万元欠条,邓某可以要他还钱吗
该欠条是账户发生亏损后,孙某出具的,目的是继续影响邓某,希望将账户继续给孙某操作,然后翻盘。因此借款事实并没有实际发生,故欠条无效。
最终,法院判尚某、孙某连带赔偿邓某损失120万余元。如两人没钱赔偿邓某,邓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想帮人炒股赚钱,最后欠了一身债,害人害己。无论是托人炒股,还是帮人炒股都需谨慎。
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应了解协议的合法性、可行性。避免约定一些无效条款,而最终无法索赔。双方在产生债务纠纷时,也可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维权索赔,减少损失、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