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股东借给公司的钱可以先要回来吗?
“前些年公司资金周转不灵,我借了200万元给公司,公司和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到时候公司会优先偿还我的钱。我收回借款后,他们却申请公司破产,破产管理人叫我把钱还回去”王欣气愤的说道。
原来王欣和朋友早年一起创办了一家软件公司,期间公司因资金短缺,王欣借了200万元给公司。公司后期经营依然很差,快倒闭了,对外欠了不少供应商的款项,王欣担心自己的钱拿不回来,就跟公司其他股东商量将他借给公司的200万拿回来,股东一致同意。
几个月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管理人让王欣归还200万借款,说个别债权清偿无效。王欣表示不服,当初公司经营困难,其他股东都袖手旁边,只有他愿意继续拿钱帮公司渡过难关,如今他很可能拿不回欠款了,太不公平。
鼎新清算刘常莹律师表示,公司在申请破产前半年内,如存在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的情况,会被管理人追回款项。股东借款属于普通债权,劣后于员工工资、税费、建筑工程价款等债权,因此管理人有权追回公司已偿还王欣的200万款项。
这样的话,股东还敢借钱给公司吗?
一般情况,股东借钱给公司可以转化为认缴出资、股权出资或其他形式,这样股东在公司就有了更大的话语权,也有了更多的分红权。王欣在借款给公司时,并未将借款转化为股权出资、认缴出资等,仅个人借款给公司经营,属于普通债权。公司一旦出现经营不善,欠款较多,王欣的借款与公司欠的货款都属于普通债权(实践中可能还劣后于普通债权),有要不回的可能。
另外,股东借钱给公司也是为了公司可以持续发展,后期可以获得更多的分红,这类的借款具有投资目的,存在一定风险。因此,股东借钱给公司需要谨慎处理,避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刘常莹律师表示,股东如果没有完成资本实缴,股东又借钱给公司,本质上是投资行为,如公司经营不佳,可能导致借款无法偿还。如果股东与公司发生频繁的资金往来,可能会让股东陷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风险,面临法律责任。
那么,股东向公司借钱,公司要倒闭了是不是也可以不还?
股东从公司借款,如果公司还欠了供应商的钱还不上,供应商是可以要求股东承担部分清偿责任的。公司如果进入破产清算,该笔借款会视为破产企业的财产,会被管理人追缴,用于清偿公司的对外负债。 这种大额借款行为,稍有不慎,很可能被管理人认定为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罪,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