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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未处理的债务由谁承担?

2025-03-10

企业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战略调整等原因,一些企业主选择注销的情况屡见不鲜。但若公司在注销后仍有未清偿债务,债权人该如何追偿?股东是否需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合法清算注销的公司,仍存在未清偿债务,股东或公司都无需再偿还债务。
合法清算注销的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清算组并公告45日以上;
2)书面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
3)清理资产并按顺序清偿债务;
4)编制清算报告并经股东会确认。
在此情形下,公司法人资格终止,未申报的债权人丧失追偿权。也就是公司按合法程序注销,如果仍有债务没有清偿的,就不需要再偿还了。
不过仍有一些情况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很可能影响到老板的个人利益。如公司未进行清算直接注销,或提供虚假清算报告再注销;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而注销公司。以上两者情况公司股东或老板都需要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鼎新清算刘常莹律师表示,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而直接注销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若股东个人账户与公司财产混同、随意挪用资金,可能被认定“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通过协议或亲属代持等方式实际支配公司的“幕后控制人”,若操纵违法注销程序,也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总之,公司注销绝非逃避债务的“好手段”,违法注销不仅无法实现风险隔离,反而可能让股东陷入更大法律危机。对负债企业而言,兢兢业业,按正规法律途径退出市场才是可取之道。对于债权人来说,及时维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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