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13923849619       微信咨询

为创业者、投资人股东保驾护航

13923849619

长按复制微信号,去微信搜索添加

关联企业破产如何处理?

2025-03-12


现在企业破产数量越来越多,有客户遇到债务人企业破产,资产却转移到关联公司去。实操中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来防范虚假破产。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关联企业的实质合并破产以及关联企业破产的协调审理等问题。

企业经营过程中,通常存在一个控股股东控制多家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或互相参股或属于产业链上下游公司相互之间存在密切的业务往来,或者共用一个银行账户或资产相互调配。
关联企业间常存在复杂的股权、资金及业务关联。当这类企业陷入破产危机时,若单独处理各企业破产程序,极易导致资产隐匿、转移财产等问题。那么,关联企业破产,该如何处理呢?
一、实质合并破产
实质合并破产,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人人格高度混同。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混同:资金共用、财产权属不清,如母公司无偿调拨子公司资产
2)财务混同:共用银行账户、统一核算收支,财务凭证无法区分
3)业务混同:共用采购销售渠道、合同主体与实际履行方分离
4)人员混同: 高管交叉任职、员工统一调配,组织机构混同
公司之间存在以上某种现象,会被认定为关联公司。也就是说关联公司在资产、财务、业务、人员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存在高度混同。

关联公司破产,经债权人申请合并破产经法院审查后裁定是否合并。所有关联企业财产纳入统一破产财产池。关联企业间债权债务消灭,外部债权人按合并债权额参与分配。

二、关联企业破产之协调审理
《破产会议纪要》规定,多个关联企业成员均存在破产原因但不符合实质合并条件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多个破产企业进行协调审理。

协调审理是针对人格混同程度较低或部分关联企业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企业之间没有构成人格混同,法院通常会保留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如上下游企业、集团企业下的企业、联合开发的项目等。根据程序协调的需要,综合考虑破产案件审理的效率、破产申请的先后顺序、成员负债规模大小、核心控制企业住所地等因素,由共同的上级法院确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

协调审理不消灭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对关联企业成员的财产进行合并,各关联企业成员的债权人仍以该企业成员财产为限依法获得清偿。但关联企业成员之间不当利用关联关系形成的债权,应当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顺序清偿,且该劣后债权人不得就其他关联企业成员提供的特定财产优先受偿。

总之,对于一些资产转移行为,实质合并破产和协调审理是保护债权人的有效手段。通过实质合并破产或协调审理可防范转移、隐匿财产,提升清偿比例,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请您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并为您提供最真诚的服务
咨询电话:139-2384-9619(同微信)
为企业提供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公司清算、并购重组、破产顾问等专项服务
为创业者、投资人股东保驾护航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2 深圳市鼎新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4523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