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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需履行哪些义务?

2025-04-21

企业破产不仅关系到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平衡,也对法定代表人提出了严格的履职要求。作为企业的核心管理者,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中需承担法律规定的多项义务,其履行情况直接影响破产程序的推进效率。那么,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进入破产程序后,作为法定代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妥善保管和管理公司的相关资料。配合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如实陈述企业资产、负债、关联交易等关键信息。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在破产程序终结前,不得擅自处理公司财产。如中途低价变卖公司财产。
5、协助管理人核查资产、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确保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可能存在的风险?

1、破产程序中,若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如隐匿财产、销毁账册而导致债权人或 破产财产受损,法院可判决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若法定代表人不配合管理人,如拒不移交财产、资料或对公司状况虚假陈述,则法院可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3、若法定代表人隐匿、虚假分配或在破产前非法处置财产,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可能会涉嫌刑事责任。
4、若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混同,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需要配合履行相关的义务,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一方面,公司早日完成破产,法人也可早日完成信用修复,另一方面,也是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及时为市场出清僵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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