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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个人破产重整申请后,为保证破产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努力实现债务重整的目的,债务人应当依据个人破产条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规定义务,遵守其在诚信承诺书中作出的保证承诺,依法配合人民法院、破产事务管理部门、管理人开展与破产重整程序有关的工作。
娃哈哈“辞职”风波的背后,是对公司控制权的掌控。作为企业主,该如何将公司握在手心,而不被股东踢出局? 7月15日宗馥莉“请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辞职原因是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及娃哈哈部分股东对宗馥莉经营管理提出质疑。 一翻风波后,7月22日,娃哈哈集团声明,宗馥莉女士决定继续履行娃哈哈集团相关管理职责。
重庆五中院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引(试行)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在完善小微企业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全市小微企业良性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小微企业破产审判实际,制定本指引。
2024年7月24日,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23)藏01破申4号决定书,同意对西藏发展预重整延期1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8月25日。
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1)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
2024年7月19日,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送达的《关于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重整进展的告知函》及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3)川0682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